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司现公开******有限公司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项目
(2)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富达路37号2栋208室
(4)建设内容:占地面积922.72m2,建筑面积947.72m2,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生产硅胶制品45吨。
(5)公示内容******有限公司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6)项目调试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8月30日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贺成生 ;联系电话:******
(2)验收第三方单位联系人:蒋顺玲;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