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服务内容: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乘坐校车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意外医疗费用责任。服务主体:乘坐校车学生数,共计1934人。保险期限:一年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保额50万元; (2)意外伤害伤残保险保额50万元(伤残等级1-10级); (3)意外医疗保险保额5万元,有医保结算0免赔,医保内报销比例为可报费用90%;无医保结算免赔额100元,医保内报销比例为可报费用80%;(4)交通意外住院定额每天补贴50元,单次住院90天为限,全年180天为限。(5)乘坐水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额10万、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额10万、乘飞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额30万。******医院: ******医院,不影响后期理赔。偿付率要求:投标保险公司偿付率≥200%。方案要求: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要求在大同区有营业网点,如没有需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标准与要求(一)保险公司须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周到、及时的查询、咨询、投诉、理赔、报案等服务。服务热线严格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并接受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咨询等服务。(二)保险公司须在接到报案后15分钟内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及是否需要保留现场。若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及保留现场的,应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查勘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检验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为避免危险情况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三)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理赔服务。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材料齐全、无疑义的索赔后,保险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如需要调查的案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属于保险责任的,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要向被保险人提供《拒付通知书》,列明拒赔原因。
******学校2024-2025年学生校车平安险采购(第2次)
服务周期:365天
采购成本价:¥92832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乘坐校车学生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26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1-21 13:53:28
采购编号:HLJGCYC******Z******200
******教育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2)在营业执照或保险许可证中体现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营业务范围;(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4)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项目审批和备案;(5)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