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
3、采购预算(元):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服务期达到后合同自动终止。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3年(即六个学期,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视为合格的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由总公司投标的,则不接受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投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近年度的财务状况说明文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提供,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2、******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所需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2室。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洽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校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凤凰路48号
电话: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钟小姐
电话/传真:0769-******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