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3(长安派出所饭堂(含新安警务区食堂、长盛辅警队食堂)、乌沙派出所食堂、沙头派出所食堂和厦岗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有限公司)
黎敏怡、万开、林淑娟、黄秀凤、李新爱、何洁、苏智斌(采购人代表)
******发改委[发改价[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以各采购包中标金额[即采购包预算金额乘以(1-中标下浮率)]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 称:******公安局长安分局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769-******
名 称:******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5年06月16日
附件下载: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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