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公安局交警支队内部场所安防建设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公安局交警支队内部场所安防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Y-******。
3、采购预算(元):¥942,787.00。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公安局交警支队内部场所安防建设项目(二次),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寮步车管所及交警支队档案室安防建设升级、太平高速公路大队内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沿江高速中队安防建设升级改造、东莞高速大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寮步车管所大楼人行道闸建设,详细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建设类型 | 建设内容 |
1 | 东莞寮步车管所安防监控监控建设 | 分别在车管所停车场大院、大院门口、1楼大厅门口、2楼走廊、3楼天台、4楼走廊、楼梯口、电梯口、5楼档案室、6楼档案室、7楼档案室、8楼宿舍走廊、9楼宿舍走廊、10楼餐厅、厨房、天台、大楼电梯内、支队1楼档案室、支队2楼档案室、支队4楼档案室等位置安装高清摄像机135台、NVR 5台,并把本监控系统摄像头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在本地统一设立存储设备,统一添加到支队视频平台。 |
2 | 太平高速公路大队及沿江高速中队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 分别对太平高速公路大队停车场大院、大楼出入口、仓库、事故处理大厅等,沿江中队停车场、1楼大厅、2楼走廊、3楼走廊、4楼天台等位置安装高清摄像机40台、NVR 2台,并把本监控系统摄像头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在本地统一设立存储设备,统一添加到支队视频平台。 |
3 | 东莞高速大队视频监控系统 | 分别对东莞高速大队20台老旧的模拟信号摄像机进行更换及联网到支队视频平台。 |
4 | 寮步车管所大楼人行道闸建设 | 新建三门人行通道闸一套,人行通道闸机上集成刷卡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然后使用刷脸、刷卡通行或者管理员通过遥控操控开门,而访客则可使用管理员生成的IC卡进出。所有涉及出入的数据将同步至后台管理系统,从而帮助管理人员对大楼内出入的移动化智能化的管理。 |
5、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监理或采购人开工令安装通知后,中标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并提交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设备正常运行的,中标人提交终验申请。项目维护期为3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三年项目维护期满后,合同履行期限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也视为合格的投标人,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由总公司投标的,则不接受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投标。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提供,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近年度的财务状况说明文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或《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以下名单: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2、******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所需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2室。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洽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电话: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银丰路银城大厦4楼4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0769-******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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