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有限公司承******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有限公司扩产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正隆二街西1号
5、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正隆二街西1号(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坐标:E112°49′39.09″,N23°16′40.66″),因生产发展方向及客户需求,本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对原项目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主要产品为铝单板、涂装铝卷等。扩产后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占地面积为50254.09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正隆二街西1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庙前路6号尚东名筑花园小区1号楼五层商业之506卡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5)其它相关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 ******/s/1KYWXOYDfAyhPH6L-9qujBQ?pwd=ebn2
提取码: ebn2
(2)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见“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本公告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盖章):******有限公司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